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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靖,高级合伙人,律所主任。
1997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7年至2012年,先后在某基层公安派出所、某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审判管理岗位工作,期间获得某市十佳政法干警、省委政法委表彰的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等荣誉。2012年辞职后,先后在某市能源集团法务部任法务、湖北某律所(襄阳)分所、北京某律所(武汉)分所任专职律师、湖北某律所创始合伙人。2021年3月,参与创建湖北雍鸣律师事务所。在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时间里,乔靖律师积累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处理多起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诉讼案件。
其中,代理企业家王某奎、马某里股权转让纠纷,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后,二审获得改判(案号:(2018)最高法民终298号);代理江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自愿承担9万余元诉讼费后撤诉(案号;(2020)赣04民初16号);代理申请执行人武汉某房地产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新审查的执行异议案件中,省高级法院驳回了案外人的异议。代理武汉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某伟劳动争议纠纷(案号(2021)鄂01民终12525号),原告主张劳动者赔偿违约金35万元及赔偿10万元在仲裁、一审、二审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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